很多朋友很喜欢《我都要死了,你让我觉醒前世记忆?》这部古代言情风格作品,它其实是“朴通”所创作的,内容真实不注水,情感真挚不虚伪,增加了很多精彩的成分,《我都要死了,你让我觉醒前世记忆?》内容概括:小时,况且还是一个高冷女总裁,这可不是什么好事。果然,进门就看到大厅旁边上沙发上坐着一个丽影。安妙汐优雅地翘着个二郎腿,精致的面容在明亮灯光的映照下更显脱俗,美丽不可方物。手中拿着一份重要文件仔细查看,眼神专注而犀利,浑身散发着一种让人难以接近的高冷气质。身穿粉红色睡衣,似乎刚刚洗过头发,湿漉漉的发梢还挂着几滴水珠,空气中一股淡淡发香......
《我都要死了,你让我觉醒前世记忆?》精彩片段
红十字会大厅。
“您好,我是之前打电话想要捐赠遗体的人。”
工作人员抬起头。
一人站在窗口往里张望,脸上仿佛朦胧了一层冰霜,苍白如纸。
好帅!
即使面无血色,依然掩盖不了他俊秀的脸庞。
剑眉星目,眼眸深邃,鼻梁挺直,轮廓紧致。
“对于您身上发生的不幸我深感遗憾,同时也十分感谢您为其他人带来的权益。”
“请问是您是想要捐赠家人的遗体吗?”
“不是,我是要捐赠我自己的遗体。”
林寻摇了摇头。
就在前段时间,下班路上他突然感觉心脏锐痛。
到医院经过一系列检查之后才发现是慢性心力衰竭。
医生告诉他,从检查结果上面看,他的生命仅剩下2-3个月了。
惊声入耳。
震惊、恐惧、不安、不甘充斥着他的内心。
但很快林寻就接受了这一事实,反而选择平静的联系了红十字会。
既然横竖都是一死,为什么不选择帮助其他人恢复健康呢?
“啊?您这么年轻就...”
工作人员惋惜地叹了一口气。
随后呈递上一份遗体捐赠协议书。
查看协议,
签字,
走人。
过程行云流水。
“轰隆隆”
黑云压城,仿佛一块巨大的黑布盖住了地面,沉闷的气息弥漫在空中,眼看一场大雨即将倾盆而下。
看着林寻落寞的神情,邓辉忍不住开口。
“阿寻,安妙汐这个时候都不来吗?虽然她是身材过亿的总裁,但也是你的女朋友啊!自己男朋友得了心脏病都快死了,她都不心痛吗!”
“你说说你从得病开始,她有关心过你一次?哪怕是为你煮一碗粥,递一杯水...”
“好了,别说了,辉哥,这不怪她。”
林寻挤出笑容,摆了摆手。
“你...何必呢...”
“算了,我不多问了,上车,送你回去。”
邓辉掏出一根烟丢进嘴里,转身进入车内。
“谢了,辉哥。”
两人是同事,从上班开始,邓辉就特别照顾他,初到公司,邓辉教了林寻很多,一来二去,两人成为了最铁的哥们。
林寻坐上副驾驶,脸上又恢复了往日的笑容。
“辉哥,照常把我放到前面的超市就行,今天麻烦你了。”
闻言邓辉嘴唇动了动,想要说话,最终却没有开口。
林寻下车后,邓辉情绪失控,猛然一拳砸在了方向盘上。
“什么东西!自己男朋友得心脏病都快死了,还要他去买菜做饭,有钱就可以不把别人当人了?”
林寻和安妙汐是男女朋友,但在邓辉看来,林寻更多的时候像是一个佣人,每天回家包揽所有家务,出门在外就是安妙汐的跟班。
五年了,林寻甘愿充当这样的角色,任劳任怨,从未有过一句怨言。
邓辉真不知道,安妙汐这个女人到底给林寻下了什么迷魂汤。
“对不起,辉哥,我还不能跟你说事情的真相。”
看着离去的车位,林寻眼神落寞,又充满了无奈纠结,只剩喃喃自语。
他和安妙汐实际上毫无男女感情。
两人是雇佣关系。
五年前,安妙汐送白月光出国,她哭成了泪人。
当时街边林寻的歌声深深感染了她。
那天恰好林寻的穿着跟她的白月光极为相似。
她从林寻身上看到了白月光的影子。
另一方面也为了摆脱每天上门的追求者,这才让街边卖唱的他来充当男朋友。
两人签订了一份5年的保密合约,对外名义上两人是男女朋友,但在家林寻就是男保姆,负责家里面的一切起居,月薪3万。
这份薪水对于街边卖唱一天挣百块的林寻来说很夸张,他想都没想就直接答应了。
换句话说,林寻被当做了一个替代品兼佣人。
“辉哥,用不了多久,我会告诉你真相的。”
林寻苦笑一声。
昨天林寻听到安妙汐和她的白月光通电话。
好像说那位“正主”要从国外回来了。
这样一来,林寻这个“替代品”就没用了,合同自然可以终止了。
但在此之前,林寻仍需扮演好属于自己的角色。
半个小时后,林寻提着两袋子买好的菜站在一栋别墅门口,熟练的输入密码。
刚打开门,就感觉眼前明晃晃的。
坏了!
林寻心中暗叫不妙,因为今天签订协议的事情,晚了接近一个小时。
安妙汐应该早就回来了。
让雇主饿着肚子等一个小时,况且还是一个高冷女总裁,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果然,进门就看到大厅旁边上沙发上坐着一个丽影。
安妙汐优雅地翘着个二郎腿,精致的面容在明亮灯光的映照下更显脱俗,美丽不可方物。
手中拿着一份重要文件仔细查看,眼神专注而犀利,浑身散发着一种让人难以接近的高冷气质。
身穿粉红色睡衣,似乎刚刚洗过头发,湿漉漉的发梢还挂着几滴水珠,空气中一股淡淡发香。
林寻仅瞥一眼,便收回目光,带着歉意开口。
“对不起安总,我刚才有点事耽搁时间了...”
“我现在就给你去做饭。”
似乎是因为白月光即将回国,安妙汐心情不错,并没有怪罪他。
点点头后便又低头看着手中的文件。
“安总,我先去做饭了,您可以先吃点果切,我放桌上了。”
将袋子放到桌上后,林寻自顾自的提着菜进入了厨房。
安妙汐放下文件,迈开玉腿踱步来到桌前。
果切盒子下面一张红色底带着红十字的纸张吸引了她的目光。
隐约能够看到“捐献协议”几个字。
红十字捐赠?
他还挺有爱心的。
听着厨房传来的切菜声,安妙汐好奇的将协议书抽了出来。
“遗体捐献!”
霎那间,安妙汐瞪大美眸,倒吸一口凉气。
心脏仿佛被谁揪住了一般,思维完全停滞,眼神中充满了极度的惊愕。
直到看到捐赠人一栏写着大大的林寻两个字,安妙汐才从呆滞中恢复过来。
他到底怎么了?
是得病了吗?
为什么要捐赠自己的身体?
又为什么不告诉她?
一时间,脑中冒出了无数的问题。
五年来,林寻表现得异常优异。
各种家务都处理得井井有条,和她相处的距离感也把握得十分恰当。
就连她的长期贫血,在林寻的细心照顾下也已经多年没有发作了。
在一起生活这么久,她早已经习惯了林寻的存在。
突然得知林寻将不久于人世,还要捐献自己的身体,她感觉很不舒服。
更让安妙汐难受的是,林寻从来没有提过这件事情。
两人相处五年,虽然没有男女感情,但朋友的关系还是有的吧?
难不成在他的心中只是把自己当作单纯的一个雇主吗?
别以为你不跟我说,我就不知道了!
安妙汐沉思片刻,拿出手机拨起了电话。
“陈院长,我是安妙汐,能帮我查一下海浦市内一个名叫林寻的病人吗?”
“我想要他的详细情况,麻烦您了。”
“安总客气了,举手之劳而已,上次您给我们医院捐献大楼,我还没好好感谢你呢。”
“我查到之后就马上联系你。”
“......”
一段时间过去。
林寻下半身系着围裙,手上端着两盘菜走出厨房。
“安总,可以准备吃饭了,我去盛汤。”
安妙汐回过神来,看向林寻。
脸色略显苍白,似乎身材都消瘦了一些。
但他阳光温和的性格未改变过,对她永远都带着尊敬灿烂的笑。
桌子上。
红烧牛肉,炒猪肝、清炒菠菜配上一碗红豆排骨汤。
因为安妙汐贫血,林寻所有的菜品都是为她特意做的。
“安总,您慢慢吃,我先回房间了,有事情再叫我。”
林寻很清楚自己的身份,五年来,从来不敢上桌和安妙汐一起吃饭。
每次都是等她吃完之后,他自己再吃。
“站住!上桌一起吃吧,我有事情问你。”
“上桌就不必了,安总您有事情就说吧,我站在旁边就好。”
五年前,签订合同的时候,安妙汐说的话他一直都在心中谨记。
“记住自己的身份”、“不要幻想不切实际的事情”、“你我只是雇佣关系”。
“我让你上桌你就上桌!”
安妙汐柳眉轻皱,语气已然带着一丝怒意。
“好吧。”
秉着雇主就是上帝的原则,林寻只得点点头。
特意挑了桌对面比较远的一个位置坐了下来,但他并没有动筷。
“你觉得我们是什么关系?”
安妙汐盯着碗中的红豆汤,拿起汤勺喝了一口。
闻言林寻一愣,不知道她为什么这么问。
想了想又释然了,她这句话无非就是再次警告他不要有非分之想,两人并不是真正男女朋友。
况且她的白月光即将回国,估计想以此开口好让自己识趣离开。
“安总,请您放心,我一直谨记着雇佣关系,从来不敢有什么非分之想。”
说完又小心的看了看安妙汐的脸色,又紧接着补充道。
“我最近还没有找到房子,如果安总要我现在就走的话也行,我可以先住我朋友那里。”
这样说应该万无一失了吧?
“我有说让你走吗?”
安妙汐脱俗的脸上生出一丝不耐烦,清澈的眼睛中带着冰冷的寒意。
“您的白月光不是马上就要回来了吗?我在这不好的吧...”
“对不起,昨天晚上不小心听到了您通电话的内容...”
林寻低下头。
在这栋别墅,安妙汐一直为她的白月光留了一个单独的房间。
里面保存着两人所有相关的物品。
林寻经常能够看到安妙汐进入那个屋子,一待就是几个小时。
出来的时候眼眶总是红红的。
刚来的时候,林寻第一次打扫房间,不小心进到了那个白月光的房间。
仅仅几秒钟,安妙汐仿佛发狂似的将林寻推了出去,并严声呵斥。
那也是安妙汐唯一一次对着林寻发火。
声称林寻要是再进入到这个房间,那她将会辞退林寻。
从那时起,林寻才明白那个白月光在安妙汐心中的地位究竟有多高。
关于他的一切东西都是其他人不能染指的。
现在白月光即将回国,他这个替代品是时候退场了。
对于这位白月光,林寻也有所耳闻。
他和安妙汐从小就是青梅竹马,两人一起长大。
比起两人相处的漫长时光,林寻算不得什么。
“那不关你的事!合同约定多久就是多久,到期之后我不会多说什么,除非你想违约。”
看着安妙汐冰冷的眼神,林寻心中一颤。
违约的话,赔偿金额将会是支付佣金的十倍。
这是个天文数字,他是万万赔付不起的。
不过仔细想想也对,安妙汐自然不想当那个违约的人。
“我明白了,我会遵守合同的,没什么事情我就先回房间了,不打扰您吃饭了。”
说完林寻站起身,朝着自己的房间走去。
看着林寻的背影,安妙汐紧紧咬了咬嘴唇,心中顿生无名之火。
自己明明是在关心他,他怎么一副不想跟自己多说话的样子?
“不吃了!你吃吧!”
安妙汐啪嗒一下将筷子狠狠拍在桌子上。
随后转身上楼。
坏了!
林寻暗叫不妙,肯定是自己偷听她的通话导致她不满了。
合同上可是有白纸黑字写了的,林寻不得侵犯安妙汐的隐私,否则安妙汐有权利辞退他。
不过这不是我自己想听啊,谁叫她在大厅打电话呢?
本来他自己的房间就离大厅很近,这也怪不得他啊。
林寻内心叫苦。
不管了,辞退就辞退吧,反正迟早都要离开的。
桌子上面的菜几乎都没怎么动,林寻将菜用保鲜膜密封好放入冰箱。
他自己又泡了一包面。
他并不和安妙汐吃一样的东西。
毕竟林寻自己没有什么怪癖,没有吃别人剩菜的习惯。
吃完面后,林寻回到自己的房间开始研究歌曲配词。
白天,他在一家娱乐公司上班,主要负责给主歌手伴唱,也会帮歌曲填词。
上班的事情并不违反合同,这样在外人看起来也更加逼真。
看着桌子上面的一大堆草稿纸和乐谱,林寻无奈的笑了笑。
随后走到桌子面前坐了下来,看着窗口吊着的千纸鹤呆呆凝望。
“茶茶,对不起,最终我还是没有成为知名的歌手。”
“可能我很快也要来见你了...”
“在那边,我再唱歌给你听吧...”
安妙汐回到房间。
她心乱得不行,总感觉心里面有一块石头死死的压着她,透不过气来。
手机响起。
“安总,事情已经查明白了。”
“林寻得了心脏病,据下面的主任说,他可能只剩下两个月左右的生命了。”
心脏病?
听到这个消息,安妙汐的心猛地抽了一下。
虽然心中早有预感,但消息确认还是让她有点难以接受。
“陈院长,会不会搞错了?”
“绝对不会,这段时间只有一个名叫林寻的病人,而且他的病已经复查过了,也不可能存在误诊的情况。”
“安总,冒昧的问一下,这个林寻是您的朋友吗?”
电话那头传来试探性的询问。
陈院长对于年轻人的圈子知之甚少,所以并不知道林寻是她的男朋友。
“算是吧。”
安妙汐的语气带着一丝无助感。
她对林寻并无感情,但真心不希望他真的死去。
“唉,这样双重的打击放到谁的身上都不会好受的,安总,请您节哀。”
“双重打击?”
“是啊,林寻的奶奶一直有严重的慢性肾衰竭,每天都需要透析治疗,没有林寻他奶奶可怎么活啊...”
“刚才我去了解情况,医院的医生和护士谈起他都忍不住落泪,即使这样,他还选择将自己的遗体捐赠给红十字会,他说这样的话就能够帮助更多的人...”
林寻还有一个生病的奶奶?
为什么从来没有跟她说起过?
怪不得,她总是能够从林寻的身上闻到一股淡淡的消毒水味道。
因为这个,她还有几次特意开口让林寻多洗澡。
即使身负如此重担,他还是强撑着每天一副阳光温暖的笑容吗?
换作是她自己处于这种情况,可能已经被压垮了。
“他难道没有其他的亲人了吗?”
“据我们的了解好像没有,他和他的奶奶相依为命,医院的人也从来没见过他其他的亲人。”
“怎么?听安总您的口气似乎不知道您这位朋友的情况?”
“我...”
顿时安妙汐噎住,说不出话来。
“林寻要是走了,他奶奶治疗的钱都由我来出,到时候直接拿账单到我公司报销好了。”
“安总能够为朋友这样考虑,实在让人佩服,我相信你朋友一定会很感激你的。”
“谢谢陈院长,先这样吧,我有点事先挂了。”
“好,再见。”
结束通话,安妙汐心乱如麻。
得知林寻现在的情况,不知道以后该怎么面对他。
想了半天,安妙汐决定以后家里面的重活累活都不让他干了,再给他放一个假,让他好好度过剩下的时间。
电话又响起。
看着海外来电,安妙汐沉闷的心情好了一些。
“Good evening, baby!”
“妙汐,有没有想我啊?大概明天下午我的飞机就到海浦市了。”
“这么快?那明天我来接你吧。”
“我知道你对我最好了,五年不见,真想看看你现在变成什么样子了。”
“额,其实跟以前没什么太大的变化...”
安妙汐漫不经心的回答道。
“妙汐,怎么听你的语气好像今天有点不开心?是不是那个佣人惹你生气了?”
顾锦年的语气生硬了起来。
上一次出现这种情况还是因为那个替代自己的人进了属于自己的那个房间。
在得知安妙汐找了一个合约男友的时候,他是十分生气的。
在他的心中,安妙汐是他的女人,他不会允许别人来染指,哪怕是仅仅名义的都不行!
当年他因为要接手家族企业的原因,必须出国深造并处理海外公司的事情,他才迫不得已离开。
但考虑到林寻只是一个“替代品”,而且安妙汐跟他保证过,不会让林寻碰一下的,这才让他勉强接受。
“没有没有,可能是工作累了吧。”
“好吧,对了,你尽早让那个佣人搬走吧,不然我回国之后免得别人说什么闲话。”
“这...”
现在林寻已经这样子了,直接赶他走会不会太没有人情味了?
就好像一件东西用完就丢掉了一样。
“怎么?我们在一起难道不是妙汐你最希望的事情吗?每次跟你通电话你不都是说想要跟我在一起吗?怎么我现在马上就要回来了,你反而犹豫起来了?”
“没有,我找时间跟他说吧。”
“好!那我们明天见!”
“明天见!”
海外一间豪华宾馆内。
顾锦年手指握紧,指甲都快嵌进了肉里。
顾家企业属于房地产行业,但因为前段时间顾家建造的大楼出现了豆腐渣工程,导致大量被害者讨要说法,公司也被查封,现在顾家企业已经岌岌可危。
本来打算是国外进修五年,回来继承家族企业。
现在家族企业都快没了,这还继承个屁呀。
好在他天生有一副好面容和好声音,加上有高人指点,他在影视界及音乐界已经崭露头角。
国内已经有一家顶尖的娱乐公司邀他签约,每年的签约费高达千万,这次回国就是为了签约并在国内发展。
只要他和安妙汐在一起,算上安家的财力,他顾家应该能度过这一难关。
所以安妙汐绝对不能喜欢上其他人!
这关乎到顾家的生死存亡,一定不能出任何的差错!
男人的直觉让他嗅到了一丝危机感。
······
清晨,窗外闪电划破长空,紧接着是雷鸣。
睡梦中,一些零碎的片段开始浮现出来。
发达的科技、幸福家庭、无边的火光,呐喊声,求救声。
直至被惊醒,林寻的心仍颤抖不止。
林寻擦了擦脸上的泪水,前世的回忆一夜之间全部苏醒。
前世他生活在一颗蔚蓝色科技发达的星球,因火灾丧生,穿越到了这个平行星球。
“我都快死了,才让我知道我是穿越者,这又有什么用。”
如果他前世是科研人员或许能拯救自己的心脏病,但很可惜他不是。
前世他也只是亿万万平凡人中的一个。
短暂的感叹后,林寻起床,来到厨房做起了早饭。
安妙汐是一个典型的工作狂,每天8点就要出门,所以7点林寻就要起床做好早饭。
五年来,每天都是如此。
将早餐放到桌子上面后,林寻才收拾好东西出门。
安妙汐住在二楼,因为她有言在先,不让林寻上楼,所以林寻也不用叫她起床,到点她自然会下来。
刚打开大门,一阵香风袭来。
一绝美的脸出现在林寻的视野中。
肌肤如雪,双眸似星,仿佛是从仙境中走出来的人物一般脱俗。
身着一袭流光溢彩的白色曳地长裙,领口呈优雅的一字型,露出迷人的锁骨,妆容清新淡雅。
手中拿着一把已经合上的长柄透明雨伞。
颜若璃,安妙汐的闺蜜,同时也是国内首屈一指的女歌星。
大部分时间颜若璃都在外面应酬演唱会以及出演电影,回到海浦市偶尔也会住在这里。
看到林寻,颜若璃眼神中透露出一丝惊讶。
“你还没走?”
闻言林寻尴尬的一笑,不知道说些什么。
“难道妙汐没告诉你,顾锦年今天就会回来了吗?”
“这件事情我知道的...”
“那就好,你应该也知道的吧?你和安妙汐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希望你拿了钱就老实走人,不要幻想一些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在颜若璃心中,林寻跟其他人并无差别,都是为了钱。
一般这样的人,过惯了富人的生活就很难再回归到平凡的日子里面去。
作为闺蜜,颜若璃觉得还是很有必要跟林寻说一下的。
“有些事情妙汐没有对你明说,希望你自己明白,安妙汐之所以找你只不过是为了让你当一个挡箭牌,
不要觉得自己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她对顾锦年的爱已经到了骨子里,没有人可以撼动他的地位。”
原来如此...
林寻想明白了。
安妙汐拉不下面子亲自让自己走,所以特意让这个闺蜜来跟自己说这些事情。
可是,他根本就没有其他念头啊。
虽然被别人妄加揣测的滋味很不好受,但林寻并没有多说什么,反而点点头。
“请颜小姐放心,我一直都很明白自己的地位,从来没有什么其他越轨的想法,
也麻烦顾小姐转告一下安总,我最近就会抽空去找房子的,等找到了,我会第一时间搬出去的。”
他和安妙汐本来就是一场交易,拿人钱财替人做事,这就当做是高工资的一些代价吧。
生活中拿着不菲薪资实则做牛做马的人多得是,对比起来,他已经好很多了。
林寻洒脱的回答让颜若璃出乎意料。
她原本以为这番话多多少少会让林寻生气,没想到他脸上居然没有一丁点的波动。
难不成是自己误会他了?
他真的对安妙汐没有那种想法?
但肯定又被她自己否定了,一个男人和安妙汐这样的大美女生活五年,怎么可能不动心。
“颜小姐,快进来吧,下雨天风大小心感冒。”
林寻侧着身子低着头,等颜若璃进屋之后他才转身出门。
“谢谢。”
关心的话语让颜若璃心中生出一丝羞愧。
盯着林寻冒雨离去的背影,颜若璃意识到自己刚才说的话可能过重了。
她和安妙汐是大学同学,曾经安妙汐无数次说起过和顾锦年的甜美过往,她也衷心希望安妙汐和顾锦年有一个完美的结局。
说这番话无非是想让林寻知难而退,不要给两人带来多余的麻烦,仅此而已。
话虽然难听,但地上的青蛙是不可能跟天上的天鹅在一起的。
“呀!若璃!你什么时候回来的,都不告诉我!”
刚洗漱好的安妙汐下楼正好看到从门口进来的颜若璃。
“这不是想着给我的好闺蜜一个惊喜嘛!再说了,顾锦年今天不是从国外回来吗,这么高兴的一个日子里,我必须得到场呀!”
两人兴奋的拥抱了一下。
“不愧是我的好闺蜜!谢谢啦!”
“你回来这么早,吃早饭没有?咱们一起吃点吧?”
安妙汐拉着颜若璃往餐桌方向走。
“嗯,还没吃呢!”
桌子上放着简单的一些早饭。
红枣桂圆八宝粥,冒着袅袅的热气和诱人的甜香,莲子、薏米、红枣、绿豆等食材交织在一起,看着就胃口大开。
旁边碗里放着几个煮好的鸡蛋,还有加热好的牛奶。
“哇,这粥味道也太好喝了吧,”
入口的瞬间,红枣的甘甜在口腔中弥漫开来,各种谷类香气逐渐释放,每一口都带着不同的口感。
吃到肚子里,暖暖的让胃很是舒服。
“你慢点喝,还有这么多呢,你看你,嘴角都是!”
看着颜若璃的样子,感觉像小孩子一样毛毛躁躁的。
“嗯嗯,没想到你还有这种手艺呀,以后顾锦年可要享福咯。”
“这可不是我做的哦,是林寻做的。”
“啊?他做的?”
闻言颜若璃喝粥的动作迟缓了下来。
刚才还跟他说那样的话,现在又在喝他做的粥,愧意更加强烈了。
“怎么了?”
“没...没事...”
“嗯,你喝完休息会吧,锦年下午到机场,到时候我们一起去接他吧。”
“没问题!”
颜若璃点点头。
“刚才我好像听到你和林寻在门口说些什么?”
突然安妙汐话锋一转。
“没什么,就见面打个招呼而已,然后他说他准备找房子搬出去。”
“哦”
闻言安妙汐眼神暗淡,不是都跟说了让他先老实住吗,为什么还是想着搬出去?
难不成是怕他死在这里给自己添麻烦?
“对了妙汐,今天你可得好好打扮一下!你和顾锦年都五年没有见面了,
我想想啊,你最好穿怀旧一点的衣服去见他,这样保准他瞬间就能勾起当年的回忆了!说不定激动之下当场就会跟你求婚呢。”
“去你的,别瞎说!”
安妙汐脸色一红,思绪又被拉到顾锦年身上,心中砰砰乱跳。
在顾锦年离开的几年里,她活得都很压抑痛苦,甚至还曾想过放弃公司去国外陪她,但理智没有让她做出这个选择。
按道理说,她现在确实应该是满心欢心,巴不得立马和顾锦年在一起才对啊。
但是现在她的心中的惊喜并没有以前那么强烈了,甚至有点不知所措,这么多年过来了,她不知道该怎么跟顾锦年相处。
“我说真的,等会我就好好帮你打扮打扮,你平常都不爱化妆,化完妆的你肯定会成为仙女的!”
“那好吧...”
安妙汐点点头。
星耀旋律娱乐公司,业务包括综艺节目制作、音乐制作、艺人培养、广告宣传等等。
而林寻所在的项目是音乐制作。
刚走进办公室内,就听到同事们杂乱无章的脚步声,大家神色慌乱,互相交谈,又匆忙穿梭。
经纪人王悦更是一脸焦急地拨打电话,似乎有什么大事发生。
“这是怎么了?”
“你不知道吗?公司里面都炸开锅了,咱们最新准备的歌曲《遗憾》主唱楚明昨天出车祸了,现在正在医院里面昏迷着呢。”
一名同事解释道。
《遗憾》这首歌曲是由著名作词家华文墨先生编写的,光这首歌公司就花了五百万的高价。
主唱楚明从早到晚足足练习了整整一个月的时间这才融会贯通,达到合作方满意的地步。
“草!他早不出车祸晚不出车祸,偏偏这个节骨眼上出车祸,这不是要我们的命吗!”
“明天晚上同名微电影《遗憾》就要上映了,要是给不到片尾歌,公司将会面临十倍的赔偿!你们知道多少吗?那是足足五千万!”
王悦发疯一般猛拍桌子,手中的电话狠狠摔在了地上。
“完了!现在一切都完了!”
给不到交付歌曲,他这个经纪人八成要被公司下掉。
他不甘心,在公司足足混了十年他才努力攀爬到这个地步,因为主唱的意外导致他下台,他真的不能接受!
实在不行只能用练习的备份录音了,不过这也不行啊,练习的场地环境杂乱,里面有很多杂音,怎么能够放到电影上面呢。
王悦仿佛抽干力气一般瘫软在椅子上。
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
“要不让林寻试试?我听过他唱歌,真的很好听。”
一旁的路漫漫双手撑着下巴,看着旁边的林寻。
路漫漫,工位在林寻的右边。
她穿着极为简单,纯色白衬衣,身上没有任何装饰品。
面容犹如一幅精心绘制的画卷,眉如远黛,双眸犹如清澈的湖水,鼻翼微微翕动,带着几分俏皮,
举止又透露着懒散,似乎对一切都不在意的样子。
“我赞同!阿寻唱歌真的很好听,同事们都知道的!”
邓辉也点点头,随后拉着林寻站了起来。
作为林寻的好兄弟,邓辉知道他一直渴望着一个机会能够成为知名的歌手。
但他不是为了自己出名,而是想让大家都能听到真正好听的音乐。
这时,项目里面同事的目光都聚集在了林寻身上,就连平常高傲的王悦也看向了他。
“林寻唱歌一直不错的,他有空还去街边卖唱的,我好几次遇到过,确实很好听的。”
“对啊,让他试试吧,他不是经常帮楚明伴唱吗?这些年从没出过什么岔子。”
“我赞同!”
同事们纷纷附和。
“街边卖唱的那能和正规的歌手比吗?”
王悦直接泼了一盆冷水。
“要想成为一个知名歌手不是靠着一腔热情就能够成功的,想吃这碗饭一方面得靠老天,一方面得靠天赋和努力,你觉得你自己占哪样?”
对于林寻,王悦印象不佳,甚至可以说很差。
公司同事整天都忙着努力创作,练习,而他呢?
每次到点就下班,从来没有主动留在公司加班过,这样懈怠的人真的可以吗?
“我算了吧,公司里面这么多人,其他人比我唱的应该更好的。”
林寻感激的看了一眼路漫漫和邓辉,随后摇了摇头。
今天他来公司,其实就是想提出离职。
毕竟生命所剩无多,他想在最后的时间里面陪陪奶奶,以及那个已经离去的她。
路漫漫察觉出一丝不对劲。
往常的林寻对待事情很积极阳光的啊,今天怎么感觉他多了一丝惆怅无助?
“林寻,你怎么了?是最近遇到什么事情了吗?”
路漫漫站起身靠近,璀璨的美眸中带着担忧。
一旁的邓辉拍了拍他的肩膀,没有多说什么。
林寻患心脏病的事情,只有他一个人知道,他答应过林寻不要告诉任何人。
林寻不想让其他人因为他的离去而感到伤心。
“你们看看!他自己都觉得不行!”
王悦摇了摇头。
“你少说两句,你没让人家试怎么知道人家不行呢?”
路漫漫瞪了一眼王悦。
王悦瞬间安静下来。
按道理说,王悦身为经纪人,级别应该要比路漫漫大的,一般人不敢这么跟他说话。
但王悦总感觉路漫漫不是一般人,言语中总是透露着一股威压和权威,这不是一个普通的二十几岁的女孩子应该有的。
有时候王悦都在怀疑路漫漫是不是公司总裁的千金女儿,被安排进公司内部考察之类的,不过这样的剧情确实太俗套了。
“对!我支持林寻!”
“我也支持他!”
“王哥,你就让他试试吧,就算不行我们也不损失什么。”
同事们对林寻的印象都特别好。
林寻上班见了每个人都会热情的打招呼,为人也十分阳光和善,还经常给同事带零食,这样的人谁能不爱呢?
众人意见一致,王悦也不再阻拦。
“好吧,林寻你唱两句试试吧,反正这首歌交不出去的话我也完了。”
现在索性就死马当作活马医了。
“我能唱自己想唱的歌么?”
“随便你。”
反正只是试唱而已,王悦并没抱多大的希望。
林寻点点头,从旁边桌子上挑选了一把吉他,轻轻拨动调整六根音弦。
随着手指在音弦舞动,带着磁性低沉又放松的声音从林寻身上传出。
“传说浩瀚星河有颗星星是她,”
“走出时间后仍选择留下...”
歌词开口,强烈的想念感传来,配合林寻独特的嗓音,瞬间让同事沉迷其中。
“她也许在最后的地点,在你的身边,在你的梦魇,如果看见她请别害怕,”
“神啊(高音),可不可以让我感受一下,看在我们彼此都放心不下,”
“就算一阵风一片叶一个眼神的触碰都好啊...”
唱着唱着,林寻眼睛红润。
思绪又回到了那个小山村的山坡上,两个无忧无虑的小身影在开心的嬉闹,畅谈着未来...
脑海中久散的童音响起,
“阿寻哥哥,你以后长大的梦想是什么呢?”
“我想成为一个知名的歌手,想让大家都能够听到我唱的歌,然后赚好多好多的钱,给奶奶治病...”
“好喔,茶茶支持你!阿寻哥哥你这么厉害,一定能完成自己的梦想的!”
两个小身影伸出手,紧紧牵在一起...
“当宇宙湮灭,当黄泉搁浅,”
“我们会化作尘埃终将再见...”
曲终。
林寻不敢睁开双眼,怕那个影子越来越远,最终消散不见。
片刻后,林寻从回忆中苏醒。
周围的同事早已泪如雨下。
如此深入灵魂的歌词,这辈子都从来没有听到过。
让他们都回想起了自己逝去的那些亲人。
很难想象创作出这首歌的人到底经历过什么。
就连一向活泼跳动的路漫漫都被气氛所感染,整个人久久看着林寻没有动一下。
沉默之后,同事纷纷自发的鼓起掌来。
“唱的太好了!”
“这首歌简直封神!我感觉比华文墨先生的《遗憾》还要好!”
“这首歌不火,天理难容!”
王悦也瞬间激动起来,这林寻完全是一个宝藏啊!
为什么以前没有发现他有这么强大的天赋?
身为一个经纪人,应该最具有的就是识千里马的能力,而林寻在自己旁边这么多年他都没有发现!
想到这里,王悦狠狠给了自己一个耳光。
这些年,到底错过了什么啊!
平复了一下情绪后,林寻将吉他放下。
“该死的林寻!”
路漫漫捏紧绣拳轻捶了一下林寻。
“怎么了?唱的不好吗?”
林寻转头疑惑的开口。
“都怪你唱的太好了,我都有点emo了!”
看着林寻挂在脸上的笑容,路漫漫心中有点难受。
到底林寻经历了什么,才能够唱出这样痛彻心扉的歌啊。
即使如此,他还是把阳光的笑容带给大家吗?
这首《暮色回响》事实上是前世林寻听到过的歌,他有感而发,想到了曾经那个人才唱了出来。
“阿寻,你小子别让我提前为你流眼泪啊。”
邓辉这个一向都是大大咧咧的铁汉子刚才也擦了好几下眼角。
“好好!这首歌简直完美!”
王悦的态度发生了180度逆转。
从感伤到兴奋,最后激动了起来,急忙走到林寻的面前握住他的手。
“《遗憾》这首微电影剧情讲述的是男主人公高中状元,但是因为家境贫寒支付不起昂贵的学费,最后残疾的母亲为了不拖累他,选择跳河自尽,
整部电影围绕伟大的母爱以及男主人公心中那些没有尽孝的遗憾而展开,林寻,你这首歌简直是完美到极致。”
“不对啊王哥,刚才你不是还说林寻不能跟专业的人生相比么?怎么现在态度就转变的这么快了呢?”
路漫漫又恢复了往常跳脱的个性。
“这个...是我没远见了,打死我也不可能想到,一个小小的音乐制作室里面会有这样一个大神。”
“林寻,我向你道歉,对不起,请您原谅我。”
王悦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为人高傲,看人戴着有色眼镜,但是面对有能力、有才华的人他也会不吝夸奖。
“没事的王哥,我不在意的。”
林寻脸上始终保持的谦卑的微笑。
外人的嘲笑和鄙视,他从小到大都经历得太多太多了,早已经习以为常。
还记得他第一次拿着破旧的二手吉他在地铁站卖唱,只为了赚那么可怜的几块钱维持生计。
但换来的是大多数人的叫骂。
“年轻人有手有脚的不去找一个正当行业。”
“这么年轻就跑来要饭了,不知道哪里学的陋习。”
“唱的声音怎么这么好听?肯定是假唱吧?我最恨的就是这种骗钱的人了!”
甚至还有不少人联合其他将他赶走...
可是,他只是想凭借自己的音乐赚钱吃饭,难道这也错了吗?
时间过去已经许久,这些事情林寻早已看开。
或许,有人真像他们说的一样,
每个人的认知都不同,或许,也没有谁是错的。
“好好!太好了!谢谢林寻小兄弟大人有大量,时间紧迫,咱们现在就开始?”
“录完我们还得提前发给合作方,他们还得花一部分时间将歌曲录入电影中,越快越好。”
“那个林寻兄弟,乐谱你能够为我们写出来吗?等会大家还得看着你的乐谱音调配音。”
林寻点点头,这首歌前世他非常喜欢,旋律音谱早已印刻在脑海中。
很快林寻拿来草稿纸,笔尖在宽广的纸面上飞舞...
最后,王悦拉着整个项目的人来到录音棚。
录音师、混音师、伴奏、音响、各方面乐器手准备就绪。
大家都紧张的看着坐在主位上面的林寻。
坐在这个位置,林寻心中确实很激动。
来公司这么久,他一直做的是伴唱,没想到有一天他也能够当主唱手。
真可惜啊,要是时间再多些,他的梦想说不定真的会实现吧?
“保持安静!等待我喊开始!”
“大家辛苦坚持一下,完成这首歌曲我请大家吃大餐!”
王悦额头上冒出汗水,眼睛紧张的注视着林寻。
“开始!”
清扬压抑的音乐前奏响起。
在专业满配设备的加持下,整个氛围比刚才林寻单单用吉他升华了数倍。
林寻闭上双眼,拿着手中的设备,思绪再次被拉回十几年前的那个夏天。
“而他,可不可以借给你给我回答,”
“只有被遗忘才算走到终点吗,”
“就算有遗憾也只能永远的留在昨天...”
“神啊,可不可以让我感受一下...”
“......”
录制结束。
所有人久久不能从情绪中自拔。
“太棒了!马上将歌曲传到我的电脑上!”
这首歌从歌词到曲调再到演唱者,简直完美无瑕。
这样的歌曲交给安总,想必她肯定会满意的吧?
想到这里,王悦内心又开始激动起来。
自己的职位总算是保住了,说不定因为这件事情干得好,公司还会给他升职。
“王哥,有时间吗?我有些事情想找你说。”
林寻开口。
“好没问题,你说吧。”
王悦正处在兴头上,一口就答应了下来。
“我们还是找个办公室单独说吧。”
“行吧。”
王悦大概能猜到林寻要说什么,八成是想从这首歌曲中分一杯羹。
毕竟这首歌是他的,要用他的歌自然需要授权,授权就意味着要给他钱。
走到办公室,林寻小心的关上透明玻璃门。
“咱们开门见山吧,林寻,你就说这首歌要多少钱吧。”
“只要在合理的价格范围内,我会全力向公司申请的。”
王悦也不啰嗦,率先就开口了。
“要钱?”
林寻疑惑的看向他。
“难道不是吗?你这首歌就算不给我们用,随便上传到网上,那也是相当炸裂的存在,肯定能够爆火,
我明白,你是担心公司白用你的歌曲,这点你完全可以放心,我们不是什么黑心公司,只要原因说明,公司肯定会给你应有的回报的。”
“王哥,你误会了,这首歌就当我送给公司的吧,我想说的是另一件事。”
对于林寻来说,生命已然所剩无多。
给他再多的钱又有什么用呢?
闻言王悦瞠目结舌,自己的耳朵没坏吧?
这么一首王炸歌曲,他免费送给公司?分文不取?
作为一个音乐经纪人,他深知这首歌的含金量。
一旦放到网上肯定会爆火,林寻也会因此收获一大批粉丝从而一炮而红。
届时,肯定会有无数的唱片公司会找林寻签订各种天价合同。
退一步来说,就算林寻不签订合同,光吃这一首歌的版权费,都足够他吃香喝辣的了。
前几年的一首《打工爱情故事》,就为创作者制造了一个亿的收入。
而林寻的这首歌曲在他看来完全不亚于《打工爱情故事》。
如此巨大的利益,他真的不要?
“林寻,你知道你自己在说什么吗?你把这首歌送给公司?”
“我之前听同事说,你不是想成为知名歌手吗,现在怎么就...”
王悦投来不可置信的眼神。
“以前确实是这样,但现在不一样了,其实我想王哥你就是想提出离职的。”
“感谢公司这几年来的照顾,跟着公司和各位同事我真的学到了很多...”
“你要离职?!”
唰的一下,王悦直接站了起来。
接连听到两个爆炸消息,让王悦彻底蚌埠住了。
刚才听完林寻的歌曲,王悦甚至脑海中已经在想着给老板说让林寻当主唱,并且把宣传资源给到他。
凭借刚刚林寻唱出的歌词,他肯定是具有爆火的潜质的。
“为什么?!是因为你伴唱的身份?”
“这点你不用担心,就凭你这首歌,我相信我可以说服老板把你放到主唱的位置上,甚至可以为你单独开创一个工作室来培养你,你一定可以红的!”
王悦不甘心,双手死死抓住林寻的肩膀。
这么一个有才华的人,他怎么可能放弃!
林寻离职,这就意味着他也失去了一个成为顶尖经纪人的机会。
“王哥,我不是这个意思...”
“抱歉,我太过于激动了...”
王悦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点过激,急忙收回了双手。
“是有其他的唱片公司对你抛出了橄榄枝了么?”
“不是...”
“那究竟是为什么?”
王悦想不明白。
“因为个人的一些事情吧,具体原因不方便透露,对不起...”
看着林寻如此坚定的眼神,王悦顿时心情跌落到谷底。
同时后悔的情绪无限被放大,说来都怪他自己,没有早早的发现林寻的才华,这才让这样的人才失去了对公司的信心。
“好吧...既然你坚持离职,我也没有阻拦你的必要,我会跟上面反应这件事情的,不过在申请流程结束前,麻烦你这几天还是照常来上班,可以吗?”
最后王悦只得无奈的点头。
“王哥你放心,这些规矩我还是懂的。”
契约精神在林寻的心中很重。
入职前合同有明确的规定,提出离职会有一段的交接期,他自然不会违背。
“唉,林寻,你真的不再考虑一下吗?以你的才华,我保证会倾尽全力帮你的。”
“谢谢王哥的心意,不过我现在确实对这些东西兴趣不大了。”
得到再次确认,王悦无话可说。
“好吧,如果你回心转意,可以跟我说,公司随时欢迎你回来。”
王悦郑重的拍了拍林寻的肩膀。
“谢谢。”
林轩点点头。
走出办公室,同事们纷纷围了上来。
“怎么样?钱的事情谈妥了吗?”
“林寻你要了多少钱?我猜至少几十万吧?”
“几十万就卖了太可惜了吧?这首歌去申请版权,然后发到网上少说赚他个几百万!”
同事们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
林寻笑着摇了摇头。
“没有,其实我找王哥是商量离职的事情...”
“离职?!”
“啊,你要离职了?”
就连一向对任何事物都意兴阑珊的路漫漫此刻心中也出现了一丝心理波动。
“林寻,干的好好的为什么要离职?是工资待遇方面吗?”
路漫漫柳眉紧颦,眼色中闪过慌乱。
“没有,是个人原因吧。”
林寻不想过多透露,自己的这些事情何必让别人担忧、难过呢?
一旁的邓辉沉默不语。
只有他知道,林寻的时间不多了,他想用剩余的时间好好陪陪家人。
林寻拍了拍邓辉的肩膀,小声开口。
“别这样,开心点嘛,晚上咱们去烧烤啤酒!”
“你小子,还算你有良心,晚上可得好好宰你一顿!”
“好好好,晚上让你吃个够行了吧!”
两人又恢复了往日的嬉闹。
下班时间。
林寻和邓辉一起走出公司门。
路漫漫趴在桌子上似乎在思考什么,想了半天掏出手机拨通了一个电话...
“辉哥,上次你不是说有个朋友是中介吗?能帮我问问有没有一些便宜的房子出租吗?”
路上,林寻缓缓开口。
“找房子?你不是跟安妙汐住在一起吗?”
“难不成这女人得知你生命所剩无几,怕你死在她家,所以一脚把你踢开?这恶毒的女人!”
说到这里,邓辉神情激愤起来。
“我早就说了,这些有钱的跟咱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为了目的都是不择手段,当时我就劝你跟她分手,你看看,果然是这个结果!”
“辉哥,不是你想的那样...”
林寻叹了一口气,不知道怎么开口。
“这不怪她...”
毕竟人家是雇主,于情于理都没必要为他做什么事情。
况且安妙汐的真正男朋友从国外回来了,自己住在那确实就很不懂事了。
“这还不怪她?阿寻,要不是看在你有重病在身,我肯定给你揍一顿,把你揍清醒了!”
邓辉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
“别别,我可见识过你的拳头,还记得上班的第一天吗?”
闻言邓辉陷入了回忆。
“当然记得,那时候你刚入职,结果坐到了我的位置,我当时以为自己被裁掉了,气愤之下就动手跟你打了起来。”
“哈哈,那时候咱们谁也不让谁,最后大家脸上都是鼻青脸肿的。”
想到这里,林寻放声笑了起来。
“你小子还笑呢,当时我们被公司要求集体跟同事道歉,还被罚了一天工资呢!”
邓辉狠狠吸了一口烟笑骂道。
也是从那次的事情开始,两人逐渐成为了最铁的哥们,无话不谈,互相帮助。
“咱们去老地方?”
“走!今天喝个痛快!”
“不过你小子能喝酒吗?医生开的药有按时吃吗?”
“没事,我这样子吃不吃药区别都不大,还不如好好珍惜享受一下剩余的时间。”
“说的也对...”
两人并排朝着大排档走去,他们经常下班后会在这里小聚,放松一下。
林寻掏出手机,给安妙汐发了一条消息。
“安总,我晚上跟朋友吃饭,晚上晚点回来。”
许久之后,安妙汐回复消息:“没事,晚上我在外面吃”。
外面吃?
在林寻的印象中,安妙汐除了一些必须的商务沟通是不会在外面用餐的。
为了她的那个白月光,她生怕有一点舆论会影响到两人的感情。
那照这么说,安妙汐的白月光今天应该回来了吧?
所以她才会在外面吃,其实是和白月光共度良宵。
嗯,确实很合理。
“怎么了阿寻?想啥呢?点菜啊!”
邓辉将一份菜单放到林寻面前,上面已经勾了几道菜了。
油炸花生米、烤腰子、烤韭菜...
林寻坏笑着看了看邓辉,调侃道。
“辉哥,你每次来不是吃腰子就是吃韭菜的,是不是为了补那方面啊!”
“你小子可别瞎说啊!我身体功能健全,吃这个纯属是觉得它味道不错。”
被这么一说,邓辉老脸一红。
“差不多了,我再点几串羊肉串和牛肉串吧,再来几瓶冰啤酒。”
林寻快速的在菜单上面勾选着。
很快就将菜单交给了服务员。
酒菜上桌,两人聊了很多以前的往事。
一向不喜欢烟味的林寻,也难得要了一根香烟。
深深吸了一口,经过肺部,呛得林寻眼泪直流。
这一幕也让邓辉哈哈大笑。
“抽烟得享受,你整这么大一口肯定被呛,新手得慢慢来...”
试了几下,林寻才慢慢接受烟的味道。
确实有一种别样的感受,当邓辉递上第二根烟的时候,林轩摆了摆手。
尝试一下就可以了,烟这种东西不适合过多吸食。
两人聊了很久,一眨眼已经八点多了。
林寻结过账后主动道别。
他还得去医院看望奶奶。
邓辉因为喝了酒,于是打了个车送他回去。
医院距离公司不算太远,走路十几分钟就能够到达。
来到医院,林寻第一时间朝着住院部病房走去。
“林寻,今天来得比往常晚啊。”
护士看到林寻亲切的打着招呼。
都说久病床前无孝子。
但是在林寻的身上这句话似乎并没有印证。
两年前,林寻的奶奶病情加重,到医院检查后得知,原本每日的药物控制病情已经失效了,必须每周做透析治疗。
两年来风雨无阻,每天林寻都会为奶奶擦拭身体,换上干净的衣服...
而林寻的脸上始终看不到一丝不耐烦,永远是那张温暖的笑容...
为了让奶奶好受一点,林寻还特意花高价钱请了一个护工,为此林寻每个月的钱都所剩无几。
之前邓辉曾问过林寻,为什么不把他得心脏病的事情告诉奶奶。
林寻的回答是:“别告诉奶奶,她帮不上忙,也睡不着觉。”
推开病房门,奶奶紧闭双眼躺在病床上,她那脸庞显得苍白无力,平日里总是带着笑意的眼睛也失去了光彩,脸庞上的皱纹仿佛深深的沟壑,微弱的呼吸声在诉说着身体的痛苦。
“奶奶,你孙子来看你了。”
一旁的女护工轻轻叫醒了奶奶。
奶奶强撑着力气睁开双眼,看见林寻的一刻,脸上露出幸福的笑容,仿佛这一刻所有的病痛都消失了。
“小寻...”
林寻见状眼泪差点没掉下来,急忙上前握住奶奶瘦弱、褶皱的手。
“奶奶,小寻来看你了,今天好受一点了吗?”
“看到我的小寻,我感觉好多了...”
奶奶擦了擦林寻脸上的泪水,感到了一丝不安。
“小寻,你脸色怎么这么苍白啊?是不是工作太累了?”
“可能是昨天晚上没有睡好吧,我没事的...”
林寻急忙慌张的掩盖起来。
他还是没有勇气告诉奶奶自己的病情。
“麻烦把病人扶起来吧,透析的时间到了。”
门外走进几名身穿白大褂的工作人员,为首的一个医生手上拿着一个文件在记录着什么。
他看了眼林寻,嘴唇动了动似乎想说些什么,但又看了看周围还是没有说出口。
透析的过程其实很痛苦。
先要在手臂静脉上插入导管,再连接透析机,过滤掉血液中的有害物质后再输送回身体。
导管插在奶奶那皮包骨的手臂上,林寻的心都要碎了,他完全不敢直视。
奶奶好事做了一辈子,为什么会经历这样的磨难?
如果可以,林寻巴不得自己顶替奶奶受罪。
没有奶奶当年从雪地里面捡到并收养他,可能他二十多年前就已经死了。
即使家里面已经拿不出钱来,奶奶还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从早干到晚,用卖菜加捡破烂凑出来的钱养活他、送他上学...
他最开心的时候,就是小时候依偎在奶奶的怀里听着她讲着故事入睡,那是多么美好的回忆啊。继续阅读请关注公众号《文元读物》书号【1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