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瑾再一次失约了,开庭那天她拒绝出庭。
只能择期再审。
这期间为了挽回婚姻,叶瑾做了很多努力。
她在我生日那天,把自己密封在纸箱里,打扮成
猫女郎的样子,里面还有网购的趣味服装。
比我七夕那天买的还要诱人。
我拒收了。
她故意把自己弄发烧,哭着和我卖惨。
我听着她的哭声想到的却是之前我生病时,她说我矫情。
把我扔在家里和陈俊彦去看陈奕迅演唱会的往事。
她说陈奕迅是她和陈俊彦共同的偶像,一首《十年》承载了他们青春的共同回忆。
叶瑾没办法只能去找我的父母求情。
希望我父母可以阻止离婚。
但她之前把事情做得太绝,我父母根本就不想见她。
她崩溃了:「陆之宁,是不是我再努力也无法挽回你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