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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是创业,不过是自己守着一个小茶馆过日子而已。

路青文每月给我的生活费并不多,除去买菜和添置家具后,剩下的钱勉强可以给女儿买件衣服。

我一直过得很拮据。

谁想到从前的徐苗苗是一个只穿大牌的大小姐呢。

真是可笑。

很快,我就收拾好了几件我为数不多的旧衣服。

我在家里的角落翻翻找找,确保家里有关我的东西都不会留下。

拉开最底下的抽屉检查有没有遗漏的东西时,我看见一个黑色丝绒盒静静地躺在里面。

我的心跳漏了一拍。

因为这是我们的定情信物。

是一个银色的对戒。

这是我们谈恋爱时,路青文省吃俭用买的。

我一直戴着,直到掉色。

后来生了孩子胖了点,戒指挤得我的手指有些发胀,我才依依不舍地取下来。

路青文靠着我给的钱开了一间小茶馆,生意最火热的时候他换上了另一枚戒指。

而那枚戒指的另一半,戴在柳凤兰的手上。

为此,我和路青文大闹了一场。

但最后,被路青文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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