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原本早有心理准备的我也被她这一嗓子吓个半死。
出现了一具**,这件事显然就不是轻易解决的了,女警拿起对讲机朝局里说明情况呼叫增援。
大妈则是看我的眼神多了几分惧怕。
我大概知道她在想什么,她以为是我干的。
我还以为是她干的呢?
就这样,我们二人被带回警局分开调查。
做完了笔录,都暂时都留在了警局等待。
大妈和我迎面相撞之时,小声朝我喊了一声:“***。”
我立即坐在了地下,“警官,我要求验伤,她把我身上打出了不少伤。”
陪同我的警官对视一眼点了点头,我之后去做了司法鉴定,确实有伤。
同时,大约过了六七个小时,警方已经将我的嫌疑排除了,也对,我经常在公司加班,好不容易休假,根本没有作案时间。
同时,在离开时,我指控大妈**,故意以放生之名让清道夫清理现场。
大妈可能要麻烦不少了,清道夫确实吃肉是其一,她退休在家拥有作案时间是其二,其三,她好像经常去放生。
有了我给的这条线索,警方已经将她暂时拘留了。
哪怕她哭着喊冤枉也没用,就像是上辈子的我,又何其冤枉。
过了一段时间,新闻报道了这件事,大妈是无辜的,死的那个孩子是去河里游泳溺水而亡,之后被水流冲到那里的,现在孩子的家人已经将**领回去了。
大妈赔了我三千块钱,又在看守所蹲了一个月,整个人都消瘦了不少。
我对于她战战兢兢的样子倒是很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