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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实在是有些无语,心里已经把她定性为故意找茬的人。

大清早的我也不想跟她掰扯,正好有个学生要买作业本我准备去又被她拦住。

“反正我儿子花光了一百块,这事因你而起,你必须负责,否则今天就别想做生意。”

还真是笑脸给多了,惯的都是病。

我也耗光了耐心,直接冷着脸说。

“这位家长,你儿子花钱那是他的自由,你是他妈都管不了,我凭什么负责?”

本以为她之前的话够让人无语了,没想到后面的话跟让人膛目结舌。

女人一脸痛心疾首地说。

“一个十岁的孩子拿着一百块到你店里买东西,你难道都不怀疑的吗?

那是一百块不是十块不是一块,十岁的孩子身上怎么会有这么多钱?

你是商家没有尽到询问钱财来源的义务,难道不应该负责吗?”

说实话听到她的话时,我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没有睡醒,或者重回了八零年代。

现在是2025年,生活条件好了。

很多都是独生子女,孩子零花钱也多了。

先不说我她儿子十岁了,是属于可以独立实施与其年龄相适应的民事行为。

况且我卖的是文具,并不是其他娱乐商品,不需要特意询问孩子钱财来源。

“凭什么不询问,我读小学的时候在村里一个月10块钱都是巨款,一个人去买东西人家都不会卖,现在小孩拿着100块你问都不问就卖了。”

“而且这个钱是我儿子没有经过我允许从家里拿的,你不但不制止,还把钱给他找零,让他任意挥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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