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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童说的没错,他可能真的疯了。

  我心中不觉得他有多爱我,也许只是觉得自己的所有物居然敢打断自己的计划,也许是觉得少了一个真心爱自己的人觉得可惜,也许是生离死别反而成了他心中抹不掉的朱砂痣。

  但这些我已经不在乎了。

  我看着他倒了交杯酒来到床前,温柔地让我的尸身靠在他怀中,看他执起我的手,自导自演这一场交杯酒。

  可惜动作到位,我的尸体却喝不下那酒。白酒顺着我的唇边尽数流下,我的唇红瞬间就花了。

  沈淮遇吓了一跳,急忙伸手去擦,却将那唇红越擦越脏,鲜红色的胭脂落在脸上,就像一道血痕。

  沈淮遇吓得浑身一抖连声道:“对不起,对不起,岁岁!是我太笨了。你、你别生气。”

  “我重新给弄,保证让你是最美的新娘。”

  他慌里慌张跑到梳妆台前,伸手一把抽开了妆匣。

  只听叮叮咚咚一阵乱响,我那些首饰落了一地,他也不管只拿起胭脂,半响,他像是想起什么一样,转身打开了柜子,随后沈淮遇愣在原地。

  柜子里属于我的所有衣裳都被我烧了,此刻空空荡荡的只有一个木箱,那箱子上还放着一封信。

  上面写着:沈淮遇亲启。

  沈淮遇咬着唇犹豫了半天才拿起那封信。

  从前,我刚刚穿过来那会,完全不会用毛笔写字,写的字软趴趴的,歪七扭八看起来很丑。

  是沈淮遇握着我的手,一笔一划地教我用毛笔,教我写字,我第一个学会的是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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