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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无论何种境况都会安之若素的人。

他们刚认识不久时,他第一次带她去参加一个慈善拍卖会。

刚刚从一场告别仪式出来的人穿着一身严谨的黑裙,神色肃穆,态度专业,可脱离了工作场所,又能很快整理好情绪。

因为是临时赶回去替同事顶班,没有时间去工作室做造型,她直接在他的车上换了昂贵的礼裙,随手抓了抓头发,对着镜子涂上口红。

短短几分钟,人间通向死地的摆渡人就变成了明艳高悬的天上月。

陌生的觥筹交错的场合,她也适应得很好。

不胆怯不卑微,大方淡定。

却也是这样的她,会在吃完人均数万的高级餐食后,毫不留恋光怪陆离的名利场,走在黑夜中神态从容地拎起裙摆,坐在破旧的塑料凳上捧起一碗普普通通的小馄饨。

凌绝那时候就在想,圈子里很多人养的金丝雀会在失去宿主后,因为富贵迷人眼而再回不去从前的生活,可秦疏意不一样,无论笼子有多华丽,她永远走得出去。

他从前欣赏她从不回头的洒脱,可此时,却莫名地想起那座被抛之脑后的奢华会场,货架上拿起又放下的昂贵巧克力,以及,他自己。

“想什么呢?”女人纤长的手指在他面前晃了晃。

凌绝这才回神,没回答问题,而是问她,“想吃什么?”

秦疏意厨艺还不错,但她不爱做饭。

凌绝本来也不会,不过和秦疏意两人单独在家做过几次饭后,他反而迷恋上了这种寻常温馨的活动。

他现在做得比秦疏意还好,在家吃饭也是他动手比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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