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小娇娇,我在戈壁成了团宠广告+结局
  • 七零小娇娇,我在戈壁成了团宠广告+结局
  • 分类:现代都市
  • 作者:现鱼鱼
  • 更新:2026-03-12 16:12:00
  • 最新章节: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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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七零小娇娇,我在戈壁成了团宠》,现已完本,主角是林娇娇罗焱,由作者“现鱼鱼”书写完成,文章简述:1976年西北,她本是下乡知青,为了逃离身处的地狱,躲进了长途车队,糊里糊涂地就进了戈壁。在这条路上,偷油的、偷货的,还有不要命的劫匪层出不穷。但这个车队的人万万没想到,自己车里多出来了个人。已经渴了饿了三天三夜的她,向他们求救,她只知道万万不能被送回去。大哥首先发话,“既然要留在这里,那就按照规矩!”...

《七零小娇娇,我在戈壁成了团宠广告+结局》精彩片段

“不对。”罗森抹了一把脸上的血,神色反而更加凝重,“它们在变阵。”
狼是最懂兵法的野兽。
只见那头白狼王竟然亲自下了场。它没有冲向正面的罗森,而是带着三头最强壮的公狼,开始绕圈。
它们的速度极快,在火光的边缘游走,让人看不清虚实。
“守住圈子!别散!”罗森大喊。
但狼王的意图根本不是强攻。
它在跑动中,突然加速,冲向了防守最薄弱的一侧——那里是罗林。
罗林是智力型选手,近战最弱。
“老二小心!”罗森想要去救,但他面前的两头狼立刻扑上来死死缠住他。
罗林咬牙,举起匕首准备拼命。
可就在白狼王即将扑到罗林面前的一瞬间,它突然一个急停,变向,身体贴着地面滑了过去。
它是虚晃一枪!
它的真正目标,是卡车的后轮胎!
只要咬爆了轮胎,这辆车就废了。而且,借着轮胎的高度,它就能……
“不好!”
罗森瞬间看穿了狼王的意图。
这畜生是想借着后轮当踏板,二段跳上车顶!
它的目标始终是林娇娇!
“娇娇!躲进驾驶室!”罗森的声音都要喊破了。
但来不及了。
白狼王的速度快得像一道白色的闪电。它踩着轮胎,身躯腾空而起,那强壮的利爪已经搭上了车斗的边缘。
那双绿幽幽的眼睛,此刻正死死地盯着已经没有任何东西可扔、瘫软在车顶上的林娇娇。
那是一种看着必死猎物的眼神。
车顶上只有个残废的罗焱,根本挡不住这头狼王。
完了。
林娇娇绝望地闭上了眼睛。风声在耳边呼啸,混合着那股令人作呕的腥臭味,越来越近。
林娇娇甚至能感觉到狼王口中喷出的热气,喷洒在她冰凉的脸颊上。
那一刻,她脑海里闪过无数个念头,最后定格在罗森那张焦急万分的脸上。
她还没来得及好好活一次。"

他伸出那条粗壮如同大树一般的胳膊,直接塞进了狼王张开的大嘴里!
“咔嚓!”
那一瞬间,骨骼碎裂的声音清晰得让人头皮发麻。
狼王的上下颚狠狠合拢,那锋利如刀的獠牙瞬间刺穿了罗土的小臂,深深地钉进了骨头里。
鲜血像是开了闸的水龙头,瞬间染红了狼嘴,也染红了罗土的半个身子。
“老五!”
“五弟!”
几声凄厉的吼叫同时响起。
林娇娇睁开眼,看到的画面让她这辈子都忘不了。
那个平时憨憨的、只会听哥哥话、只会对着她傻笑说“娇娇真香”的罗土,此刻脸上没有半点痛苦的表情。
他的胳膊在狼嘴里,但他却在笑。
那是狞笑。
“抓住你了。”罗土从牙缝里挤出这几个字。
狼王显然也没料到这个人类这么疯。
它想松口,想后退,但罗土的手在它嘴里成了钩子,死死卡住它的喉咙。
“大哥!动手!”罗土暴喝一声。
这是用一条胳膊换来的机会。
罗森红了眼。
那种滔天的怒火和心痛,让他整个人进入了一种癫狂的状态。
他不顾身后两头狼的撕咬,任凭它们在他背上抓出深可见骨的伤口,像是一头暴怒的狮子,两步跨上车斗。
“死!”
罗森双手握住藏刀,借助冲力,从上而下,狠狠地扎进了狼王的后颈。
这一次,没有任何保留。
刀锋切开皮肉,切断脊椎,直没入柄。
狼王甚至连惨叫都发不出来,因为嘴里塞着罗土的胳膊。
它的身体剧烈地抽搐了几下,那双绿色的眼睛里,光芒迅速黯淡下去,最终变成了一片死灰。
狼王一死,剩下的狼群瞬间乱了阵脚。
它们看着那个浑身浴血、如同杀神一般的男人,又看了看死得不能再死的老大,眼里的凶光终于变成了恐惧。
“滚!”"

那是一个只有几户人家的小聚居点,几座低矮的土坯房围在一起,旁边还有个羊圈。
“到了。”罗森看着那灯光,像是看到了救星,又像是看到了即将奔赴的刑场。
他在车里深吸了一口气,转头看向林娇娇。
此刻的林娇娇,脸色白得像纸,嘴唇也没什么血色。她蜷缩在羊皮袄里,双手捂着肚子,整个人看起来脆弱得仿佛一碰就碎。
“娇娇,你在车上等着。”罗森的声音放得极轻,像是怕惊扰了什么,“我去给你……弄点用的东西。”
说完,他也不敢看林娇娇的眼睛,推开车门就跳了下去。
“我也去。”罗林跟着跳下来。
“你去干啥?”罗森瞪眼。
“翻译。”罗林指了指那边的房子,“那是维族老乡的房子,你会说维语?”
罗森一噎。确实,这地方语言不通是个大问题。
两兄弟一前一后,走向那户亮着灯的人家。
开门的是个胖胖的维族大妈,看到门口站着两个如同铁塔一般的汉子,特别是罗森那张黑脸,还带着一股子煞气,吓得手里的馕都差点掉了。
“你们……要干什么?”大妈用蹩脚的汉语警惕地问。
罗森张了张嘴,那句“买月事带”在喉咙口转了三圈,愣是没吐出来。
这也太难以启齿了。
他那张能止小儿夜啼的脸,此刻红得像是喝了两斤烧刀子。
最后还是罗林站了出来。
他推了推眼镜,脸上挂起那种斯文败类的招牌笑容,用还算流利的维语说道:“大娘,打扰了。我们车上有个女眷……那个,身上不方便了。想跟您讨点草木灰,或者干净的布条。我们给钱,给粮票。”
大妈愣了一下,目光在两个男人身上转了一圈,最后落在满脸通红、眼神躲闪的罗森身上。
“哦——”大妈拖长了调子,脸上警惕的神色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过来人的揶揄,“懂了,懂了。是媳妇吧?”
罗森硬着头皮点了点头:“是……是媳妇。”
“这男人,还挺疼人。”大妈笑着摇摇头,转身进了屋,“等着吧,我去给你们拿最好的细灰,那可是过了三遍筛子的。”
几分钟后,大妈拿着一个小布包和几条洗得发白的干净棉布走了出来。
“给。”大妈把东西塞到罗森手里,“这灰干净,不伤身子。布条也是煮过的。”
罗森捧着那包东西,就像是捧着个定时炸弹,手心全是汗。
“谢……谢谢大娘。”他从兜里掏出一把钱,也不数,直接塞给大妈,转身就跑,那背影看起来竟然有几分落荒而逃的狼狈。回到车旁,罗森把那一包东西递给林娇娇的时候,甚至不敢抬头看她的脸。
“给……那个,大娘说是筛过的,细灰。”他的声音嗡嗡的。
林娇娇接过那包尚带着余温的布条和草木灰,眼眶一热。
在这个年代,在这片荒凉的土地上,这确实是能找到的最好的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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