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几个,也不是十几个,而是整整二十三个人。
这帮人显然没把那个只有一条胳膊的小警察放在眼里,一个个走得大摇大摆,嘴里还叼着烟卷,火星在风中忽明忽暗地乱窜。
他们身上穿着各式各样的皮袄、棉大衣,领口敞着,露出里面乱七八糟的毛衣和衬衫。
但最扎眼的,是他们手里的家伙。
周扬眯起眼睛,借着那一点微弱的光线快速扫视着。
好家伙,这简直就是个小型的万国武器博览会。
走在最前面的几个壮汉,手里端着的是崭新的56式半自动步枪,枪刺折叠在枪管下,泛着幽幽的寒光。
中间几个人手里提着的,竟然是二战时期德国造的MP40冲锋枪,那种标志性的折叠枪托和长弹匣,在懂行的人眼里格外醒目。
甚至在队伍的后面,他还看到了两把美式的汤姆逊冲锋枪,那可是当年芝加哥黑帮的最爱,也不知道这帮人是从哪个被遗忘的军火库里刨出来的。
当然,最具威胁的,还是夹杂在队伍中间的那几把AK47,或者说是国产的56式冲锋枪。
那是真正的丛林之王,火力猛,故障率低,在这个距离上,一梭子扫过来,神仙也得被打成筛子。
“真他娘的冷!这鬼天气,尿尿都得带根棍儿敲冰碴子。”
一个走在前面的光头壮汉骂骂咧咧地裹紧了身上的羊皮袄,回头喊了一嗓子:“都给老子走快点!军师说了,速战速决。把那姓周的小子废了,咱们还得回来喝酒呢!”
“这还用得着这么大阵仗?”旁边一个提着MP40的瘦子不屑地吐了口唾沫,唾沫还没落地就被风吹没了影:“咱们这二十多号人,一人一口唾沫也能把那破派出所给淹了。要我说,派俩兄弟过去把人绑回来不就结了?”
“你懂个屁!”光头壮汉瞪了他一眼:“那是军师的意思。这叫杀鸡儆猴,懂不懂?得让镇上那些不安分的耗子们看看,跟咱们作对是个什么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