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瞪大了眼睛,一副见了鬼的表情看着我。
并且问了我一个至今难以忘怀的问题。
“你确实你妻子真的将孩子打掉了吗?”
“什么意思?”
我一脸的迷茫。
在我看来,妻子无非就是想要用孩子来威胁我。
现在跟我说孩子打掉了,其实就是想要逼我去岳母家将她接回来,并且道歉认错,双手将我父母的养老金奉上去。
但是律师的眼神告诉我这件事并没有这么简单,毕竟,他见过的离婚案子实在是太多了。
“可能是我多想了,但是通过您的叙述,您妻子根本就没有财产分割的权力。
说白了,就是您目前的财产全都是您的婚前财产。”
听到这话我吊起的心也算是尘埃落定了。
目前孩子还在,财产也都属于我的话,一切都好说了。
我完全可以向法院申请离婚,并且将即将要出生的孩子抚养权要过来。
只是律师的一句可能是我想多了,这句话引起了我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