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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一边吃了半天瓜的两名公安同志脸色有些尴尬地走了过来。

其中一名公安同志开口道:“沈苒同志是吧,有人举报你,说你偷了一块玉镯,请问这件事是否属实?”

沈苒:“是谁举报的我?”

白曼下巴一抬:“是我,怎么样!”

沈苒冷笑:“根据华国法律第64条规定,谁主张谁举证,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是我偷了玉镯?”

这条法律规定在现代那会是存在的。

但在平行时空七十年代有没有,她就不确定了。

反正谁现在也没那个闲心去翻法律大典呀。

主打就是一个先下手为强。

听到沈苒的质问,在场所有人都一脸神色复杂。

尤其是沈云柔。

她心里鄙夷,就沈苒这个只读过小学的村姑,哪里知道什么法律,肯定是乱说的。

白曼也反应过来,在那大声嚷嚷:

“凭什么让我证明,你本来就是惯犯,经常欺负云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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