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是京市大家闺秀,干干净净的。”
干干净净的。
我低头看自己的手。
虎口有一道半寸长的疤,是三年前替程礼序挡酒瓶留下的。
这双手点过钞票,洗过血水,签过生死状。
确实不干净了。
台上,程礼序终于看了我一眼。
他举起酒杯,隔着人群,遥遥对准我的方向,张了张口。
我看懂了他的口型:“这些年,辛苦你了。”
陪他从无到有,最后就换来轻飘飘的四个字。
我端起面前的酒,一饮而尽。
酒是烈的,滑进喉咙里,疼得我心脏发颤。
宴散时,已经是后半夜。
我起身,膝盖猛地一酸,腿有些麻。
八年前我从明家跑出来那晚,也是这样的麻。
那时天上下着大雨,我以为自己奔向的是良人。
我避开人群,往后厨通道走。
老四从后头追上来,酒醒了一半,神色有些局促。
“嫂子。”
我停下。
“老板说,今晚让您先住港湾那套公寓。”他不敢看我的眼睛,“这边……给明小姐收拾了。”
这边是半山别墅,我住了五年的主卧。
里面有我挑的床品,我养的吊兰,我一点点填满的衣帽间。
现在,程礼序把它给了明菀。
“知道了。”
老四愣了一下,似乎没料到我这么痛快,还要再劝:“老板也是怕明小姐初来乍到,住不惯外头……”
“车钥匙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