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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是京市大家闺秀,干干净净的。”

干干净净的。

我低头看自己的手。

虎口有一道半寸长的疤,是三年前替程礼序挡酒瓶留下的。

这双手点过钞票,洗过血水,签过生死状。

确实不干净了。

台上,程礼序终于看了我一眼。

他举起酒杯,隔着人群,遥遥对准我的方向,张了张口。

我看懂了他的口型:“这些年,辛苦你了。”

陪他从无到有,最后就换来轻飘飘的四个字。

我端起面前的酒,一饮而尽。

酒是烈的,滑进喉咙里,疼得我心脏发颤。

宴散时,已经是后半夜。

我起身,膝盖猛地一酸,腿有些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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